课程免听
一、申请条件
1. 主修累计平均绩点≥3.00,本人主动申请;
2. 每学期免听主修课最多8学分(含8学分);
3. 思政、军体、实践类课程不可免听;
4. 免听不免考核:必须参加课程实践,按时交作业、实验报告,完成平时测验。平时成绩不合格,不得参加期末考核,课程记不合格。
二、填写材料
填写《
本科生课程免听申请表.doc》,准确填学号、姓名、专业、学院、学期、免听课程信息,如实填写绩点。
申请理由参考:本人绩点达到免听要求,申请免听所列课程,承诺完成全部过程考核,接受相应考核结果。
三、审批流程
学生填表 → 任课教师签字 → 学生所在学院签字盖章 → 教务处审批盖章 → 领取“免听审批回执”考试凭证
四、重要须知
1. 开课两周内将教师存档联回执交给任课教师,逾期不予受理;
2. 申请人存档联回执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明,妥善保管。
课程免修
一、申请条件
1. 学生通过自学或其他途径已掌握课程教学内容,可申请免修;新生不受绩点要求,其他学生主修专业累计平均绩点≥3.00,且申请课程无修读记录。
2. 思政类、军体类、实践类课程,不允许申请免修。
3. 申请时间:须在课程开课前一学期第 15 周提交申请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二、申请材料
填写《本科生课程免修申请表》及相关材料《本科生课程免修考核成绩登记表》、《本科生课程免修申请审批通过回执》。(
本科生课程免修申请材料.doc),原件由开课学院存档,复印件交教务处备案;审批回执由申请人自行留存。
填表要点:
1. 填写学号、姓名、年级、学院、专业、联系电话、主修绩点、课程开课学期。
2. 依次填写申请免修课程:开课学院、课程代码、课程名称、任课教师。
3. 申请免修理由:说明已通过自学等方式掌握该课程知识,承诺参加免修考核。(申请理由参考模板:本人已通过自学掌握申请课程的教学内容,该课程无修读记录,符合免修申请条件,现申请课程免修,自愿参加开课学院组织的免修考试,接受考试最终成绩。)
三、审批及考核流程
1. 学生完整填写“免修申请表”并签名。
2. 学生所在学院审核,教学院长签字。
3. 送交开课学院审核,开课学院可自行考查学生情况(包括但不限于自学笔记、论文、竞赛、面试等),审核通过后由课程负责人、教学院长签字。
4. 教务处完成备案。
5. 参加开课学院统一组织的免修考试。
6. 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方可准予免修;免修考试成绩不接受复查、复核。
7. 领取免修审批回执,自行保管。免修考核相关材料由开课学院归档。
8. 免修考试通过后,卷面成绩直接作为课程总评成绩,成绩于课程开课学期录入教务系统;免修考试通过后,免修申请不可撤销。
四、重要须知
1. 免修不等于直接获得学分,必须参加开课学院组织的免修考试。
2. 免修考试一旦通过,不能撤销免修申请。
3. 免修考试成绩无复查复核渠道,以最终考试结果为准。
4. 申请表原件开课学院留存,复印件教务处备案,回执学生本人保存。
